户外运动俱乐部不得私自组织旅游

时间: 2017-02-08 15:22:01 来源:  点击: 0

中安在线讯 据蚌埠新闻网报道, 近年来,蚌埠市的户外旅游运动俱乐部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这些户外运动俱乐部为市民们中短期外出旅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随着微信、QQ、支付宝等网络工具的普遍运用,各家俱乐部都拥有一大批网络客户群。市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户外运动俱乐部涉嫌违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警示,俱乐部等应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与游客签订合同,才有经营旅游产品的资质。提醒广大市民外出旅游时警惕打着AA制、非营利的幌子组织实施旅游业务。

近日,淮河晨刊记者登录蚌埠市多家户外俱乐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现,不少俱乐部都推出了黄山游、庐山游等一系列旅游产品。

在微信朋友圈里,也经常能看到有俱乐部负责人发出征集出游的消息,如:“跟着××俱乐部一起露营去吧,只要××元……”这些微信群、QQ群和网帖下都能看到不少人询问相关事宜,表示有兴趣愿意尝试一起组团户外旅行。“自助户外游,费用AA制,价格比旅行社实惠,有些线路还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住宾馆或是露营。”家住珍珠小区的兰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曾跟着俱乐部出去游玩过几次,是一种全新的旅游体验,能结识一群爱玩的朋友,可以无拘束地参团,而且费用也划算。

记者注意到,只需一张自助游召集帖,再配上一些有吸引力的出游照,就可以吸引不少陌生人询问,并加入到结伴出游的队伍中去。

市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QQ群、网站、微信等,看似是AA制,或者每人交纳团费,但其实也是组织者的“生财之道”。不少组织者通过所谓的AA制活动牟利,从车费、餐费、住宿费、门票中赚取利润。参团的成员一般都很信任组团的领队,把一切交给群主安排,殊不知也被赚了钱。

记者了解到,根据户外运动俱乐部的经营范围,它们并不具备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许可证;如果它们宣传或经营了旅游线路产品,则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的相关规定。

市民陈先生在参加一次户外旅游后,就发现了一些问题。“因为是朋友介绍,所以对费用并没有太过在意。行程中所标价格只是基本的车旅费与住宿费,饮食费用与景点、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费用并不计算在内。”陈先生旅游回来后一算账才发现,一路下来的旅游价格不透明、不规范;看似低价的出行信息,实际上游玩下来所有费用加在一起价格并不低廉。初次参加活动的驴友容易产生误会,引发纠纷。

如何区分俱乐部的活动是为了户外项目推广还是有盈利性质呢?市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户外运动俱乐部是根据活动预算分摊每个人费用,俱乐部基本上没有旅行活动的盈利,主要是为了制造氛围,推广知名度。因此,户外运动俱乐部不具有经营一般意义上的旅游的资质,与经营性旅游业务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不具备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的能力,更不能为游客在游览过程中的人身财产提供保障。

在市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户外运动俱乐部涉嫌违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警示称,严查涉嫌违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旅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户外运动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通过社交网络媒体组织旅游活动,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业内人士表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须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缴纳旅行社责任保险,分别用于游客权益损害赔偿、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和游客的损失赔偿。户外运动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因未取得旅行社业务许可,因此无法纳入旅游保障机制范围,各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对市民与户外运动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之间的纠纷无法受理。市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局提醒广大游客,旅游出行应当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遇到纠纷请及时咨询或投诉,旅游投诉电话:1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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