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砚秋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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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砚秋故居在西四北三条39号。为北京市重点保护文物。

程砚秋(1904—1958年),满族,京剧“四大名旦”之一。11岁登台,工青衣,创“程派”。最初艺名叫程菊依,后改程艳秋,字玉霜,最后改为程砚秋,字御霜。6岁起学习京剧青衣,11岁开始演艺生涯,17岁独立组成戏班,创立出风格独特的“程派”,擅长演出悲剧。其代表剧目为“青霜剑”、“窦娥冤”和“锁麟囊”。日伪时期,在京郊青龙桥隐居务农。1949年后,曾任中国戏曲研究院副院长。1958年3月去世。

故居为一坐北朝南的两进院落,面积约390平方米。程砚秋从1937年起直到逝世前寓此。正院三间北房原名“御霜簃书斋”(御霜是芙蓉花的别名,又称拒霜)。为两明一暗,明间为书房和练功房,东边为卧室。故居保持原建格局,内部陈设基本保持原状,院内一棵柿子树为程砚秋先生与子女亲手种植,程砚秋生前用过的戏装、剧本、古旧家具、图书和学习生活用具均保存完好。

程砚秋在北京的寓所

清光绪二十九年农历癸卯十一月十四日(1904年1月1日)酉时,一代宗师程砚秋诞生于京城什刹海地区小翔凤胡同(乾隆年问曾名小墙缝胡同)。5岁时,随母迁出祖宅,移居海淀小营暂住。6岁迁至前门外西晓市街北侧西弯尺(后并入苏家坡胡同),后立字八年从荣蝶仙学艺。15岁移至北芦草园9号,与当时在此居住的梅兰芳为邻。19岁经梅氏夫妇撮合,程砚秋与果素瑛于1923年4月26日于“同兴堂”饭庄举行结婚典礼,是日,程氏夫妇同其母进住前门西河沿23号(今36号)新居。24岁移居草帽胡同(后并入西草市东街)6号。25岁迁居内城高碑胡同5号。27岁移至灵境胡同东口内北侧兴平巷(今并入互助巷)6号。次年迁出暂住崇文门内七贤里(今并入苏州胡同)。30岁移居东单西观音寺(现建国门内大街)34号。31岁又迁居东四北大街什锦花园6号,该宅第为三进院落,仅租花园院为寓。1938年冬,举家乔迁西四北报子胡同18号(今西四北三条39号),该宅院为新购置的自产房,共有四层院落。1984年定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大门外挂有"程砚秋故居"文物保护牌,今程门后裔仍居此宅。

交通指南:

景点交通:乘7路报子胡同站下车,路东北三条胡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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