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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旅行社同仁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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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8 18: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旅行社同仁的公开信
2004年起,湖南省旅游学会即开始了对湖南旅游企业生存、发展、政府管理等方面的实情调研。尤其是旅行社,作为旅游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领导、专家们的调研重点。我们认为,旅行社行业目前经营管理的思路急待创新,这是改变当前全行业效益差、产品陈旧、发展乏力的有效途径之一。为此,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但在工作推进的过程中我们越来越感觉到,应该把对旅游市场趋势的分析、政策、法律导向的理解与广大同仁分享,以期湖南省的旅行社行业能加速提质增效的步伐。
我们看到,一部分旅行社虽看到了发展定位问题,但为了节约成本,扩大业务量,在经营中往往雇用大量的兼职工作人员,在客源目的地开设非正规的代办机构(以下称办事处),这不仅不符合法律规定、行政管理规章,也造成经营中的信用缺失、品牌难以形成、管理难度加大等风险。
基于以上原因,开辟创新的经营方法,规范市场的经营已是势在必行。2005年,我们为此已联手湖南省工商局经纪事务所,开展了旅游经纪人的培训,这项工作既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又具备迫切的现实意义。伴随今年我省旅游市场全面规范的进程,湖南省旅游局、湖南省工商局等旅游市场主管部门加大力度整顿、净化我省旅游市场,特别是对违法、违规经营的旅行社加以整顿、取缔。大力推广旅游经纪人等旅游专业媒介不仅可以使旅行社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由旅游零售商向批发商、批发代理转化,而且对于在客源目的地开设办事处走合理合法的经营上有着本质上的改变。
对于旅行社驻客源地的办事处工作人员来说,可以旅游经纪身份从事旅行社中介经营业务,并按以下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即可合法、规范开展相关业务。
1.通过湖南省工局省经纪人事务所与湖南省旅游学会共同认证、培训、考试合格后获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作的《经纪资格证书》(含旅游经纪);
2.持《经纪资格证书》,单位聘用合同到当地所属工商局办理有关备案手续;
3.与委托方(旅行社)签定相关业务经纪合同。
国家目前制定有《经纪人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也颁布了《湖南省经纪人管理办法》,对经纪人的相关事宜作出了法律界定。这些法律、法规都在逐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旅游经纪人及其他经纪人的培训、监督、认证、管理,也在快速推动旅游经纪人及其他经纪人行业的兴旺。

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湖南省旅游学会:0731-4437466  4456166 联系人:周国荣
网址:www. wisdomtour.com 邮箱:[email protected]
                                                


  湖南省旅游学会培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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