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雨 发表于 2005-6-15 17:57:00

[转贴]止于爱情

十点,我一个人漫无目的的在沿河路上闲逛着。沿河路是我和卓卓最喜欢来的地方,我们在这里数着栏杆上的生肖,对迎面而来的每一个女人包括妇女品头论足,间或说一些下流的小笑话。我和卓卓喜欢边走路边抽烟。曾经有一次卓卓把一支利群放进我嘴里,我悠然自得的把烟圈吐出来,睁开眼睛发现对面走来的人是我爸爸。而此刻,卓卓对这一切浑然不觉,他一手搭在我肩上,在我目瞪口呆之际把我拉向他在我脸上亲了一下。好在是夜晚,路旁昏黄的灯不足以照亮我的脸,我在爸爸看到我之前拉着卓卓迅速钻进了路边的一蓬竹子里。卓卓显然对我的举动非常吃惊而且兴奋。我们靠在细细的竹子上接吻,竹叶簌簌作响。
  想到这里我不禁笑了起来,并且手插在裤袋里保持这种暧昧的微笑从路旁石凳上窃窃私语的一对情侣前经过。广玉兰开出的大朵的白花在雨中分外引人注目,而掉在地上的大花瓣已经发黄,那是腐烂的颜色。这个世界从来都是这样,几家欢喜几家忧。我在想,我的卓卓,他在哪里,在谁的床上。
  我不介意他和谁上床,我只是不喜欢他把女人带回家来。这会严重影响我与他做爱的感受。我无法忍受在我和他缠绵悱恻渐入佳境时脑子里开始重复上演他和黎烟翻滚在床上的画面。一个是我的爱人,一个是我的朋友。如果他们背着我偷偷相爱,我想我可以迅速的置身事外,随意编排一个感人的故事就能轻易的赚取我卑贱的泪水。这一点上,我应该表扬自己的大度。然而事实上,我知道他们彼此根本不爱对方,这难免让我想起苟合这个词,于是我非常恶心。在第三次试图和卓卓做爱却仍然半途而废之后,我对他说,算啦,你已经尽力了,是我不行。我说,你该回家了。
  卓卓被我在凌晨三点赶出了我们共同租住的小屋。走之前他拥抱了我,冰冷的嘴唇轻吻我的脸。他说,游园,你要好好的。他好象是五年来头一回这么正儿八经的叫我的名字,此前他叫我菜菜,菜园,或者游乐园。我听着他郑重的嘱咐点了点头,像妻子送出远门的丈夫一样理了一下他的衣服领子,如果不是彼此的神色都有些凄凉,我甚至能感觉到自己做这个动作时的自然和温情。然而我终于什么话也没说,转身进屋。
  黎烟坐在客厅里翻弄茶几上的杂志,听见我把门关上的声音蓦然回过头来,一丝歉意的笑挂在脸上。她穿着自制的棉布睡裙,看上去那么弱不禁风。我说,你睡房间,我睡客厅。说完我从衣柜里拿了睡衣到浴室里去洗澡。黎烟应该能够听出我话语里隐含的怒气。她抢在我进浴室前堵住了我,动作飞速。我说你让开,我很累。黎烟抱着了我,手环在我的脖子上用乞怜的目光,嘴里喃喃的说对不起。我一把推开她,把浴室的门反锁上。拧开水龙头的同时,我听到黎烟的痛哭。
  该哭的明明是我。我在想。背叛指向失去。失去最多的人,是我。
  从浴室出来的时候黎烟已经不知去向,和她来时一样,多的少的不过是她那个巨大却灵活的箱子。一个月前,黎烟投奔我的时候,她说,菜菜,我不会影响你的生活,我就像那只箱子一样,占不了什么地方。说这话的时候她还习惯性的蹙起眉头轻笑了一下。
  黎烟走后,我坐在电视柜上,从碟架里划拉出一张王菲的碟。封面上赫然印着:情变。分不清。一边听歌我一边在想,这个女人,这个叫做黎烟的女人,为什么从十四岁到二十四岁,还是改不了说假话的毛病。
  我记得她在我毕业留言册上写下的话,用倒向一边的风尘味十足的字体写到:你这家伙,前途无量。
  我爱上了卓卓,他就是我的前途。然而正在我向着前途无量这个强悍的境界前进的时候,黎烟轻松的自己打了一个自己巴掌。不过我想,她可能已经忘了她曾经对我说过什么。她总是这样,说过的话,自己也不记得。
  沿河路边河栏上的灯已经全亮开了,幽蓝的灯光,映在秀江河里显得莫名诡异,流动的水让人有一头扎进去的冲动。我真想知道,这水会把我带向哪里。这想法真是孩子气。它带不走我,只会让河里多一具浮肿的女尸。我靠在栏杆边吸完一支烟,顺便把一些希奇古怪的念头放回肚子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15 21:02:25编辑过]

丝雨 发表于 2005-6-15 17:57:00

2
  三个月了,从卓卓走出小屋到现在为止整整三个月。我有一些后悔,在冬天还没有过完之前把他赶走。而且那个将他赶出门的理由在时间的洗礼下变得飘渺。回想起来,我甚至不完全清楚自己当时内心的想法,只有在躺在床上时能够回忆起来,承载着我和卓卓嬉笑怒骂高潮迭起的床曾经被另一个女人占领。可这想法常常让我感觉到自己的愚蠢和矛盾。我到底是该把卓卓赶走,还是应该把自己也贴上去来一场热烈的3P?怎样的做法才能让我此刻不那么孤独?
  我的脑子里翻来覆去着这些念头。只有一点我能确定,此刻,如果卓卓出现在我面前,我会向从前那样跑上前去,把头埋在他的胸膛里亲热一阵,然后手拉着手在前面不远的亭子里吃一盘甜酱唆螺。
  

丝雨 发表于 2005-6-15 17:58:00

3
  谈恋爱和交朋友一样,完全依靠直觉,觉得这个人还行,俩人有些共同的地方,就恨不得把心也掏出来给他了,哪有那么多弯绕讲究?我和卓卓大学恋爱,毕业同居,在彼此的生活里都出现得恰到好处,不过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
  我一直希望自己能够不停的谈恋爱。谈一辈子不结婚也好。反过来讲,结婚了也要和谈恋爱一样好才行。这种想法自然而然的遭到许多鄙视。黎烟毫不客气的说过我没有人爱着就会死。这话肯定言过其实,但是我是真的害怕寂寞。心里的,身体上的。女人怎么能缺少男人呢?怎么能没有爱情呢?怎么能不期待天长地久长相厮守呢?我的心态有什么可非议的?当然除此之外,首先要学会忍受。
  我常常想,人生多么像一条河啊。它总是向前流淌着的,不管会遇到什么。我们自然的接受,自然的随着它摇摆,这样就心安理得了。
  另外我想,黎烟比我更想死。

丝雨 发表于 2005-6-15 17:58:00

4
  我在很多时候都会冒出一些看似非常哲理的话,这会让我身边的人大吃一惊,觉得这个女孩真不简单,小小年纪,看得这么通透,活得这么淡定。这让我沾沾自喜。然而我心里多么清楚,有些人,有些东西可以影响一生。
  影响我的,除了黎烟这个女人,还会有谁呢?
  有些女孩子是活在别人前面的。十四岁的年纪,当别人还在为成绩,穿的衣服,吃的零食,怎么讨好老师想尽办法的时候,她们牵着手往前走着,把别人抛在后面。她们有了秘密,有了隐痛,开始思考,开始学会爱和被爱,开始被感情伤害。
  我们不要否认,伤害会让一个人迅速的长大。瞬间长大的感觉非常明显,昨天和今天就会全然不一样。
  我想,我和她,都能够深深体会人生里的这种转折。
  

丝雨 发表于 2005-6-15 17:58:00

5
  十四岁,我和黎烟在艺术学校学习,我被舞蹈老师斥责为小脑发育不良,黎烟被声乐老师说成五音不全还没换毛的鸭子,只会穷叫唤。我和黎烟手牵手去逛街,在路上狠狠的骂了一通声乐老师这个傻B。他连比喻都说不好。鸭子除了叫唤还能干吗?管它换毛不换毛,难道还能叫成帕瓦罗蒂?这个比喻真叫人难以理解。
  我和黎烟每天躲在宿舍里看书。起初是武侠,然后是言情,然后是所谓的文学类书籍。这么看来,我和黎烟是一直在努力的脱离庸俗趣味的。实际上,书店所有的言情小说都被我们看遍了,实在没办法,只好找些别的书来打发时间。
  我们的最高记录是一天看完二十本。我们躺在床上,戴着耳机,把洗干净的葡萄等水果放在床边,腿高高吊在床架子上。看到有意思的地方我们就互相读出来。宿舍里有的人外表上装做很不屑其实竖起耳朵来听,也有的人是真的很不屑。比如夏洛儿。她很不客气的指着我和黎烟说:“有病。”
  夏洛儿不是美女,至少比不上黎烟。在我眼里,黎烟是真正漂亮的女孩子。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女人包括电视电影里看到的女人都要漂亮。她有婴儿一样清澈的眼睛,说话有点像莫文蔚。她写的字我也喜欢,方方正正,一个一个整整齐齐的排列着,乖巧可爱。她还有一头长过膝盖的头发。水草一样披散着。
  黎烟是一根缠着树的青藤。
  洛儿就是那棵树。不动声色,胜券在握。
  有一段时间我被舞蹈老师逼得没办法,只好每天晚上到练功房里刻苦训练两三个小时。回到宿舍的时候总是快熄灯的时候。一向喜欢和我缩在一个被窝里看书的黎烟,忽然和夏洛儿走得特别近。她们睡在我对面的上铺,叽叽咯咯的笑声还有玩闹声从 那边传来,伴随着床的晃动和俩人的尖叫。宿舍里的其他人和我一样,逐渐习惯了这样的声音。
  直到有一次,我和黎烟走在一起。她穿了一条像跳孔雀舞那样有着大大的裤管的裤子,纤细的手从宽口的袖子里伸出,头发高高挽起,我看到了她脖子上的吻痕。这让我非常吃惊,随即联想起那些尖叫。
  实际上,回想起来,我想那样的尖叫是因为我们脑子里没有难堪这个词,我们觉得和喜欢的人亲昵理所当然。而且那时候,同性恋这个词并不像现在一样泛滥。至少,没有太多人觉得她们俩在一起让人觉得异常。这是一个奇怪的现象。不知道是大家忙于自己无法顾及他人,还是因为别的。总之,大家都迅速的知道了黎烟和夏洛儿的事情,她们根本就从来都没有任何掩饰。她们当着许多人的面拥抱,亲吻,做各种亲密的小动作。还有吵架。因为彼此确知,无法像男人和女人一样在一起,于是开始伤筋动骨的争吵,骂与被骂的人都变得面目全非。俩人用尽了各种恶毒的语言,然后又抱在一起哭。
  毕业前的那个晚上,大家躺在各自的床上,有人在收拾东西,有人在聊天,我戴着耳机听音乐。黎烟坐在地板上,不知道在烧一些什么,一边烧一边哭。夏洛儿靠在我对面的床上,冷冷的看着她。黎烟把那些纸烧完,爬上了窗户。靠着窗户坐了很久,跟我说:“菜菜,你在干什么?”我取下耳机,试图和她说话,她看了我一眼,纵身往窗户外跳了下去。我伸出手去 捞,居然抓到了她一只手。可是太重,我一个人根本拉不上来。我趴在窗户上,一边大哭一边叫她们来帮我。所有的人都楞楞的看着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们总是这样冷漠。
  夏洛儿从上铺跳了下来,和我一起把黎烟拖了上来。黎烟的手上,肚子上磨出了很多血。我把她扔在地板上,她就坐在那儿,在洛儿的 怀里,再也不说一句话。
  我爬回床上,继续戴上我的耳机。
  我想忘了这些事,却怎么也忘不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15 17:59:47编辑过]

丝雨 发表于 2005-6-15 17:59:00

6
  黎烟在毕业以后去了深圳,她一向贪图享受。或者是因为对爱情的失望,在男人的怀抱里辗转。
  我无事可做,只有继续上学。
  然后认识了卓卓。
  关于卓卓与我之间那些甜蜜的东西,我不想说得太多。那些甜蜜,我想慢慢的储存在心里,一点一点的回想。任何笔墨上的东西对我来说都是无关痛痒,难以像心里那么显得奔涌翻腾。或者说我的写字的那点儿能力,到了爱情这儿就会消失殆尽。
  我只能这么说,我爱他。我愿意为他跳一百次河。并且我发誓,一百次都不会有人拉住我。
  然而我又深深怀疑,真的有爱情么?性在爱情里到底占了多大的成分?换做是我,我会不会和女友的女友上床?我想起了黎烟脖子上的那些吻痕。我们只记得纠缠喘息,忘了高声尖叫。
  忘了忘了忘了。我们从人做回了一只类人的动物。
  
  

丝雨 发表于 2005-6-15 17:59:00

 7
  很长一段时间,比如现在,我仍然在想这些东西。有时候我会笑,有时候哭,有时候目光呆滞,有时候头脑清醒。
  我对爱情,再也无话可说。

dupi 发表于 2005-6-15 18:33:00

晕。。。。,看不懂

bonnie 发表于 2005-6-16 07:27:00

十二岁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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