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地旅游十大禁忌(图)

时间: 2009-03-19 13:27:39 来源: 西藏旅游杂志 点击: 0

6、起居禁忌

·遇到乞讨的人应施舍。藏族有“遇乞丐要施舍,遇强盗分文不给”的古训。

·亲人出门后忌马上扫地。丈夫刚离家外出时,忌讳妻子梳妆打扮。

·进入室内,入座要男左女右。

·忌讳外人通过小孩打听家中父母的事情。

·家中或经堂的油灯上忌接火吸烟。

·出远门做生意,上山打猎,外出办事时,忌讳路上遇到空背篓、空水桶、空口袋的人。

·忌脚踩灶台,忌在灶内烧狗、猪粪死烤肉、烧头发等带熏味的东西。

7、婚姻禁忌

·忌近亲结婚,禁止父系血统和母系之间的恋爱和婚配。

·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婚配与乱伦,是十分可耻的行为,被视为畜生不如。

·迎亲和出远门时,忌讳看到倒垃圾、抬病人、空背篓、空水桶等,被视为不吉之兆。反之则是吉利之事,

向过路者献哈达表示谢意。

·寡妇不佩戴发饰上端的三环、中间的海螺,不戴镶松耳石、珊瑚的金银耳坠(已改嫁者例外)。

8、生育禁忌

·家中有病人或生小孩时,藏族同胞怕外人带邪气进来对病人和产妇不利,会在门口放火堆、挂红布或垒石

头、插柏枝作标记,忌讳客人入内或喊人,尤其在午后和夜晚。

·若有远客必须进家时,也得由主人在门口烧一堆火,客人从火上跳过,方可入室。

·在以前,藏族妇女是不能在屋里生育的,一般是在帐篷外或牛圈等地方,因为藏族同胞认为妇女生育是淫

秽的,会带来霉运。但小孩出世后带来的却是喜庆。

9、丧葬禁忌

·丧葬期间,家里来客人不宜笑出声,不能唱歌跳舞。藏族地区有的地方家人为了寄托对死者的哀悼,在七

七忌日期间不洗头,不买新衣,不戴项链首饰。

·家中有人去世,在49天内,邻居、村子不办喜事,不举行任何娱乐活动,以示对死者家属的尊重。死者家

属在49天内不杀害一切生灵。

·忌讳他族人到天 葬场观看。如果游客无意中见到了,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千万不能抢景拍照,若激怒遗

属,后果不堪设想。

10、生产劳动禁忌

·每人均有凶日和吉日。凶日中,一切事情都不能做,只能在家里念经或出去朝佛。

·每个人的13岁、25岁、37岁、49岁(以此类推),都是凶年或年关,要特别小心,只有多念经、放布施才

能避免灾难。

·忌在公认的神山圣湖狩猎、捕鱼。

·不允许随意从别人的刀、扇担、马缰绳和鞍具等上跨过。

·在拴牛、拴马和圈羊的地方不能大小便。

·忌用不吉利的语言骂牲畜。

·忌讳猎杀猫头鹰,藏族同胞认为它们的祖先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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