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民间户外遇难案例备忘

时间: 2006-11-23 00:00:00 来源: 雪线户外论坛 点击: 0

选择了户外登山也许是你此生所做出的最不理智的决定,但在户外、在山上,你的每个行为都必须是理智的。每个登山者必须清楚,既然要登山,就要对自己的归宿有充分的思想准备。除此之外,你需要保持你的体能,不断练习相关的技能,学习必备的医学常识,不断了解周边的气象变化,熟悉户外的地理知识。

在下面的案例中,也许只要多一点理智、或者多一点体能、或者多一点户外常识、或者多了解一点气候变化,多带一些安全保障装备,也许这些案例都不会发生了。当然,也许你还需要一点运气。

1. 1982年“苍山案”

死因:寒冷、饥饿

教训:(1)年幼无知;(2)无任何野外生存装备;(3)未获得家长或老师的许可,盲目、私自去冒险;(4)我们的中学几乎没有野外教育。

2.1992年“太白山”案

1992年,洛阳轴承厂的6名探险者,成功登上太白山极顶之后在山中意外的走失,高寒雪原、林海苍茫,无依无助的6个人,最后终于在荒走了几日之后,以4人死亡的代价震惊了世人,也向人们昭示出太白山那神秘莫测的一面。

死因:滑坠跌成重伤、体力衰竭而亡

教训:(1)盲目探险,一时兴趣;(2)无任何野外生存装备;(3)缺乏野外生存的常识和经验;(4)恐慌情绪漫延,得不到有效控制;(5)山区旅游管理部门在游客人身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方面做得不够完善;(6)缺乏一个行之有效的救援机构。

3.1993年“峨眉山案”

死因:为救伤者“一脚踩空,坠入100多米深的悬崖。”……“头部蹦裂”、“伤势太重”、临死前吃树叶、树皮和青草。

教训:(1)“由于他们探险是出于好奇与勇猛,犯下一个致命的错误,即此次行动完全是处于一种”保密“状态,这就使得他们在陷入绝境时,无人知晓。”(2)在获救前已断粮水5天4夜,体能已近衰竭,已有2人昏死过去。(3)“装有帐篷和食品的背囊被树枝挂下山谷;(4)“祸不单行,在莫江身后李崇波不慎滑倒,翻滚到10米外的岩下。”(5)获救的唯一线索是在小卖部曾买过80个鸡蛋和几斤饼干以及受困者之一的民警最后的鸣枪求救信号。

4.1994年“阿尼玛卿案”

1994年7月-8月,由北京汪晓征率领的一支业余登山队在攀登青海省的阿尼玛卿山时遭遇暴风雪,汪晓征和另外一名队员遇难。

死因:滑坠导致身体严重受伤丧失行动能力,未得到及时救助,最后死于长时间体温过低。

教训:

(1)6名队员五一人亲眼见过雪山,有关冰雪作业方面的知识亦仅限于怀柔基地王勇峰20分钟的理论课;

(2)在大本营,没有一个具备一定登山知识的人,没有随队医生,没有同外界联络的工具。这便意味着一旦山上发生意外,山下将束手无策。没有后援,是登山之大忌,这些他们都忽略了。也许,他们寄希望于这是一座安全的山。

(3)没有海拔高度计,无法知道确切的`海拔高度,以为距顶峰很近,实际上距顶峰高差还有逾千米;

(4)当时天气已转坏,事前也知道5天后阿峰地区将出现大范围的降水天气,不顾一切,不带任何防寒装备在晚上登顶,完全违背登山常规;

(5)C2的人未等突击登顶队员的到达就擅自先行撤营,理由是三人中只有一付可以使用的冰爪,怕雪大了下不去;

(6)大本营在天气变坏一天后撤营,仅留一个人。无论出自何种理由,这一决定都是草率的的,说明他们对登山的严酷性和集体观念的重要性缺乏了解。

(7)上山时未设路标,下山时在判断路线上发生分歧,为统一意见耽误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

(8)下撤时,孙平一脚踩空,顿时滚了下去。汪、王二人因保护技术的欠缺,被带着一同滚了下去。汪因此而受重伤。

(9)三人在关键时刻分开行动,如若3个人保护着下撤,生还的希望会更大些。自救和同伴间的互救是登山中摆脱险境的第一步,不到万不得已是不应分散行动的。

总结:登山的成功有三个重要的因素:(1)天时;(2)地利;(3)人和。天时:天气;地利:山情;人和:团队协作精神。此外,还有精良的装备,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严密的组织和周密的准备。

5.1998年“轿子雪山案”

1998年1月21日,昆明市三名中学生在轿子雪山失踪。社会各界动员一千人次前去寻找未果。3月7,当地农民上山寻牛,在一线天附近的深箐里发现一具女尸和附近的红外衣。经验证,这就是失踪三名学生中的一位。后来在附近又找到另外两具,每具尸体相距约50米。三具尸体距大本营不到800米。

死因:突遇暴风雪,迷失方向,长时间寒冷、饥饿,其中一名(女生)慌不择路坠崖把腿摔断,在风雪中挣扎到最后一口气而亡。

教训:中学生缺乏在野外应付突发事变的常识与能力,在暴风雪来临时不知所措,找不准去大本营的正确方向,在与恶劣气候和大自然无望的抗争中最终成为失败者,可惜可悲!同去归来的同学说:“如果我们多学一点生存知识,多有一点生存能力。如果我们多有一点”‘团队精神’,就一定能够避免这个悲剧,把他们三个全拖回来。如果我们早一点体会到,只有保存自己,才能看到更多的自然和人生的风景。如果轿子雪山的旅游设施更完善一点儿,有更多的路标,有一个灯塔……”

6.1999年“雪宝顶案”

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北京大学女子登山队队员“21岁的周慧霞(在攀登四川岷山主峰---海拔5588米的雪宝顶时)从海拔5200米处滑坠到4600米处,不幸遇难,……”

死因:高山反应较强烈,在神志较差的状态下,在20度的冰坡滑坠,因她没有紧急处理滑坠经验,加上山上雪硬,一滑坠就控制不住速度,导致悲剧发生。

教训:(1)未始终保持结组队形;(2)缺乏下滑制动的自我保护技术;(3)对有较强高山反应的队员(特别是女队员)要格外注意。高山反应回使人的思维麻木、动作变形迟钝,影响技术的正常发挥。

7. 2000年“玉珠峰”案

北京绿野仙踪队登山队、北大天美登山队、北京K2登山队和广东绿野户外探险队,4只业余登山队伍挑战青海省玉珠峰。有3名广州绿野队员和2名北京K2队员遇难身亡。另有一人严重冻伤1人。

死因:(1)突遇暴风雪,滑坠或二次滑坠当场死亡,或滑坠后身体处于极度疲劳状态下昏睡过后再也没有醒来。(2)天气变坏后不服从回撤的指令,各自为战,我行我素。(3)缺乏基本的登山知识和必要的气象指导。

教训:

(1)广东绿野队所有队员在攀登前没有经过任何初级冰雪地形攀登技术、个人保护、相互保护和结组保护技术训练,甚至缺乏起码应具备的野外求生知识和心理准备。这一点从队员邝君咏在并不陡峭的冰坡上单独滑坠、队员周虹俊在已下撤到很安全的雪线以下遇难就可以看出。如果队员们掌握初级的冰雪地形行走技术或采取结组保护攀登就不会发生在坡度不太陡的冰雪坡上滑坠。如果队员们按登山战术的一般要求,携带必要的防寒装备和食品去登顶,在玉珠峰当时的气候条件和海拔高度下,就是野外采取蓝露营措施,一、两天内也不会危及生命安全。如果具有求生的心理准备和基本的野外求生知识,在高海拔的雪山上,下撤到安全高度后,在没有防寒装备、没有同伴支援的情况下是决不应让自己睡着的。

(2)北京凯图登山队7名队员用一条三十多米的绳子进行结组保护攀登,无异于集体自杀行为。任何一名队员滑坠,其他队员根本来不及做任何保护动作,就将一起滑坠,根本起不到相互保护的作用。在登顶队员结组中,没有一名冰雪攀登技术熟练并掌握保护技术的队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不知道该如何正确地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错失了救援的时机。造成了不该发生的伤亡。

(3)这两支登山队的领队都不具备一名登山组织者应具备的登山组织指挥能力、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登山路线的选择、营地的设置、天气的判断、时机的把握等基本的经验、知识和能力。广东绿野登山队的领队在对自己队员的体力、技术和心理状态及登山理念根本不了解的情况下带队登山。按高山探险战术安排的基本原则,应将体力、技术水平不同的队员编成不同的攀登小组,在可以相互支援和接应的情况下进行攀登。而该队领队却采取了一窝蜂大家一起上的错误战术,在关键时刻指挥不利,导致队员行动不一致。在发生问题时没有支援和接应力量,救援过程中又判断失误,采取了极其错误的措施,在三名队员失踪未找到的情况下,放弃了继续寻找的机会,并极不可思议地做出了拆出C1高山营地下撤的举动,进一步断送了失踪队员生还的机会。如果必须下山求救,留下帐篷、睡袋、食品和燃料及通讯设备,不但可以挽救凭求生的努力返回营地的队员的生命,也为下一步的救援工作打下了基础。这是国际登山救援历史上有过无数成功先例的基本准则之一。北京凯图登山队的领队在明知广东绿野登山队发生山难事故,自己无力组织救援且天气状况不好的情况下,不仅不按照国际登山惯例,首先协助寻找救援失踪和遇难的山友,反而不听劝阻,不顾天气状况,不顾队员之间体力、技术差异,也是同样采取一窝蜂战术,全体结组在一条登山绳上强行攀登。在发生问题时不及时停止行动,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而是让豪无登山经验的队员们自己继续冒险攀登,以至再次发生伤亡事故。

(4)在保障登山安全的关键环节之一的通讯联络上,两个队的领对同样犯下了底级的错误。广东绿野登山队使验用玩具讲机且在攀登过程中经常光机,不能保证正常联络沟通,耽误了救援工作开展的宝贵时间。北京凯图登山的领队和队长,在山上还有4名从未登过雪山的队员的情况下,将两名毫无高山经验连如何使用队讲机都不会的队员单独留在C1,自己未带队讲机就一起护送病号下撤。在山上发生事故时,队员无法通过对讲机要求救援,只得自己冒险下山求援,而山下却没有起码的救援力量,耽误了极其宝贵的时间,也是发生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登山运动包含着许多无法预知和想象的因素需要我们去克服,山难事故不可能完全避免,这其中的不可知因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正是登山的魅力所在。但只要我们科学地对待它,在攀登任何一座高山之前,按照科学的规律认真做好攀登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从技术角度来说就可以避免山难事故的发生。无论是广东绿野登山队还是北京凯图登山队,无论是领队还是每一个登山队员,如果在去攀登玉珠峰之前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这次山难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8.2000年阎庚华单人挑战珠峰案

阎庚华,黑龙江哈尔滨人,1958年出生。1983年起从事极限运动,1986年,他从山海关跑到嘉峪关,成为中国第一位跑完万里长城的人。1999年他第一次尝试登珠峰,由于暴风雪,最后不得不下撤。2000年 3月2日,他奔赴西藏,5月19日突击顶峰,5月20日珠峰地区天气突变,5月21日,他只身冒着风雪向上攀登,于登顶下撤途中失踪。关于这件事,《中国青年报》2000年6月13日登载的一篇名为《回望珠峰》的文章中这样写到:“5月21日,阎庚华冒着狂风大作、飞雪弥漫的恶劣天气执意要登顶,并拒绝携带对讲机。在大本营的一位资深登山家指出,即使职业登山者也决不会在这样的情况下登顶。”“与此同时,5月21日上午,荷兰队队长汉斯也曾试图登顶。汉斯是世界上响当当的人物,他曾登上过6座8000米以上的高峰。但就是这样一位人物,当他登到第二平台时,由于天气恶劣,立即选择了迅速下撤,从而安全回到了8300米营地。”“两相对照,反差鲜明。正如一位山友所言——‘天气不妙回头下去就完了。’选择回头的困难在你的脑子里,不在山上。”“汉斯的做法是一个成熟登山者的做法,也是许多外国登山者真实心态的体现。他们决不以登顶为唯一目标,更追求体验自然,感受壮丽,与自然相融的自在。因此,在大本营,老外个个都是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在珠峰的阳光下斜靠在带扶手的躺椅上,闲适地喝着咖啡。日本队64岁的老头在宽阔的营地打起了棒球,俄罗斯队则带来了专用的桑拿浴设备,让一个月没办法洗澡的中国登山者和记者艳羡不已——‘这种自然的状态,恐怕才更接近登山的真正要义吧!’”

死因:因遇暴风雪,阎庚华在下撤途中(海拔8750米左右的第三台阶上部)被冻死。

教训:(1)阎庚华如果没有电视直播,他会冒死登顶吗?(2)关于这件事,《中国青年报》2000年6月13日登载的一篇名为《回望珠峰》的文章中这样写到:“5月21日,阎庚华冒着狂风大作、飞雪弥漫的恶劣天气执意要登顶,并拒绝携带对讲机。在大本营的一位资深登山家指出,即使职业登山者也决不会在这样的情况下登顶。”

9.2001年轿子雪山案

昆明市某银行一名青年职工,单人探险拱王山区轿子雪山和马鬃岭一带,不幸遇难。

死因:滑坠

教训:(1)出行探险不留线索;(2)只身一人贸然深入未知山区,在通过危险地段时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10.2001年太白山案

2001年7月28日,7名南开大学学生假期旅游途中攀登太白山﹐其中张小新从山顶悬崖坠落不幸身亡。

死因:雨后登山,迷路后独自探路下山,失足从山顶悬崖坠落不幸身亡。

教训:(1)行动计划:在出发之前,应对目的地的地形、里程等有充分的了解,并从体力分配等方面合理安排行程。;(2)气象、地质数据搜集分析:对于探险来说,对目的地的气候、地质环境等必须有所掌握,应尽量避免在恶劣的天气下进行登山探险活动。

10A.2001年三峡徒步坠崖案

2001年10月3日,绿野“文拉拉”队徒步三峡过程中,“农人”不幸坠崖遇难。

11.2001年长白山“束记方”案

事情发生在12月26日中午时分,束记方带领广东的三名游客在下山的途中为救游客而遇难。

12.2002年太白山案

华峥嵘5月4号开始上山,当时雨加雪,有大雾,但他还是继续上山,向三爷海出发,迷失方向,由于背负太重(60斤),包括睡袋、帐篷、等装备及四天的干粮,为找回路迹,他卸下背包登高寻找路迹,当时山上天气发生了变化,雪越来越大,能见度很低。行走困难,华峥嵘便将行李暂放在显眼处,用红色雨布遮盖起来,以此作为明显标记,之后只身寻找路径,但他未想到越往山上走能见度越差,越走风雪越大,最后又迷失了方向,这时他想找回背包,想要要拿装备和喝水,当他走到石海处时,他的脚被卡在石缝中,不能动弹,喊救名又无人接应,当时零下二十多度的低温,如此情况下,他坚持了三天,饥寒交迫中大约于5月5日晚不幸身死。

死因:脱水导致电解质失衡以及身体失温致死

教训:(1)独自出行探险不留线索;(2)离开随身的装备补给。

13.2002年深圳马料河案(5。19)

年5月19日凌晨4点左右,深圳市两支由市民自行组织的登山队,在龙岗区七娘山因突遇雷雨被困山中。深圳龙岗警方出动500余名民警及消防人员进行救助。到下午3时左右,共有50人遇救。到晚上10点30分,两名遇难者的尸体被发现。

14.2002年夏特古道案

8月7日托木尔峰远征队告别了送行的亲人,离开了喧闹的城市,开始了酝酿已久的,最为艰难的远征。远征队计划从天山以北的昭苏穿越夏特古道,进入天山以南的温宿县,休整后再进入托木尔峰自然保护区,为来年的登山侦察线路。我们谁也没有想到,也不敢信的事竟然发生在我们中间,凶猛的木扎尔特冰河吞噬了我们最亲爱的战友,受人尊敬的大哥——董务新,险恶的木扎尔特冰川险些使远征队全军覆没。

15.2002年希夏邦马峰西峰案

2002年8月13日,北京大学登山队“山鹰社”在攀登希夏邦马峰西峰过程中,5名学生遇难。

死因:遭遇雪崩。

16.2002年深圳穿越海岸线案

2002年8月5日,深圳网友自发组织的一次穿越海岸线的活动,一名登山者(小白)不幸坠崖身亡,成为继当年5月19日深圳七娘山自发登山活动发生两人死难事故后的又一起惨剧。

17.2003年北京山友遇难松潘雪宝顶

2003年5月4日下午1时许,松潘县雪宝顶海拔4600米左右的子峰脚下发现一具山友遗体!经当地派出所调查,死者来自北京,名叫魏洪海,他在单独一人攀登雪宝顶时,大约于1日下午从海拔5200米的骆驼背摔下身亡。

死因:滑坠导致身体严重受伤丧失行动能力,未得到及时救助,最后死于长时间体温过低。

教训:登山其实需要相当严格的训练和相当谨慎的态度才能最大程度避免事故和伤害。

18.2003年博格达案

2003年8月3日,在新疆天山山脉中段主峰博格达南壁附近发生了一起令所有山友沉痛的山难事故,遇难者关燕,系新疆户外资身山友,前乌鲁木齐登山探险协会成员。

19.2003年德清大化山案

2003年8月2日,福建登山者黄挺前往德清大化山自助登山失踪,福建省以及各市登山队和各登山俱乐部自发组织多支救援队伍前往搜救,8月8日,在深山中找到尸体。

20.2003年桃花岛案

2003年8月23日杭州某网上户外运动俱乐部成员小尹(金华人,在杭州工作,男性,27岁,)在舟山桃花岛户外运动中溺水身亡。

死因:溺水死亡时间在海水涨、落潮之间,。

教训:

21.2003年温州黄龙攀岩案

王龙飞是温州户外运动先驱者,是引进并推广登山攀岩运动的领军人物,一直致力于推广温州攀岩等户外运动,9月27日下午,因在黄龙自然岩场基地开发新线路,在50度山坡登高观察线路时,不幸手握的岩石脱落,更不幸的是掉落到另一面90度岩壁,经全力抢救无效离我们而去

22.2004年清凉峰案

2004年1月杭州4名户外运动者迷路清凉峰,其中1人跌落山谷遇难。

死因:雾太大、雨大、地滑,可能在走动活血时滑倒摔伤,甚至休克,丧失了足够的判断能力;醒来之后,在等不到同伴回来的情况下,又想自救,凭感觉向“野猪”营地方向前进,在冰天雪地的黑夜里,走了5公里以上。

教训:(1)对天气条件估计不足;(2)最大的教训是无论什么条件下,都不能离开向导;(3)坚持一条很重要的生存经验——不离开与同伴分手的地点。

23.2004年宁海溯溪案

网友结伴涉溪宁海年轻老师溺水深潭

24.2004年中崆峡谷

8月14日到15日的中崆峡谷露营因为遭遇山洪而发生了意外,“职业间谍”不幸遇难,其他死里逃生的队员也不同程度地受了伤。

25.2004年陵川事件

10月1日开始的中国陵川2004年户外运动邀请赛,2日因发生参赛选手两死五伤事故而紧急停赛,涉赛景区也已关闭。

26.2004年东莞银瓶嘴案

10月16日,一名选手在东莞市一次极限越野登山大赛中猝死。医务人员怀疑,选手因为剧烈运动引发心脏骤停导致猝死。时值金秋,正是登高好时节,医务人员提醒,登山必须注意自身的心脏基础情况。

27.2004年笔架山案

深圳12月26日网友“白云石”兄弟倒在三水线上,于28日凌晨2点多离开人世!

28.2005年四川骆驼峰案

( 作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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