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c 发表于 2006-2-8 19:52:25

生物专题

作者的话
当有人提出要达尔文写一份自传时,达尔文作了一个著名的答复,他说:“我先是学习,尔后是环球旅行,然后又是学习,这就是我的自传。”查理•达尔文这本传记内容的安排就没有超出这样一个非常简略的纲要范围。所以,在传记中叙述到达尔文乘“贝格尔”号旅行前生活的那一部分,就是要特别着重表现那些培养达尔文能去最有效地利用环球旅行的性格特点。
乘“贝格尔”号作环球旅行(达尔文本人认为,这是达尔文传的核心)应当予以特别详细的反映。苏联读者能从屡次翻译过来的以及用通俗读物形式写出来的达尔文的《考察日记》中了解这次旅行,但在传记中这次旅行不应只是《日记》的简单的缩写或复述。这本书的有关章节,首先向读者表明达尔文在长期的旅行中,孤身奋斗,进行了艰苦卓绝的紧张劳动,而这种劳动同时又深深地满足了他本人的志愿。所以,对旅行不应从(象《日记》所提出的那样)地理方面,而应从年代顺序方面来加以描写,并追溯他是如何从一个猎人,一个大自然的爱好者以及甲虫和其他标本的收集者,逐渐培养成为一个世界闻名的学者和深刻的观察家的,旅行中有哪些观察和印象对于他的著名理论的创立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这个任务就应确定:究竟从“贝格尔”号旅行中选择哪些事实来作为写传记的材料。
至于谈到旅行后这段时期,那么在传记的这一部分中占主要地位的是他的科学著作,即达尔文本人认为的“他一生中主要的乐趣和唯一的事业”。为此,本书作者当然应尽可能亲自来分析达尔文的主要著作,以便把这些主要著作的基本内容和特点表达出来,哪怕是扼要地表达也好。
首先,这是一些在旅行中直接考察得到的最重要的科学成果:达尔文本人所写的著名的《考察日记》和《贝格尔号地质学》;然后就是《贝格尔号的动物学》,因为他参加了组织专家们对旅行材料进行整理的工作,并且对专家们的著作增补了一些动物学和生态学的注释;最后就是他的关于蔓足目的专题巨著。
当然,在他的著作中,具有特别重大历史意义的是《物种起源》。所以应当表明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和自然选择理论的逐步发展过程。本文作者在专门著作中,力求用最好的表达形式提供达尔文研究有关《物种起源》和他的有关进化论思想的成长过程的重要事实与结论。如果在传记中一定用另外某种形式表述这些事实和结论的话,那么就意味着时常要舍弃最好的东西:把从自己的著作中引来的话加上引号是不合适的。所以不得不写相应的章节,部分引文要大加压缩,而且常常还要增补一些新的资料,因为这些新的资料在达尔文的详细传记中是很适宜的。
《物种起源》的出版是一件具有世界意义的大事,因为《物种起源》的出版标志着十九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物种起源》一出版,立即引起造化论者和具有目的论情绪的科学家们(而这些人却是占绝大多数)对达尔文学说的猛烈攻击,也引起维护达尔文主义的相应斗争,积极参加这一斗争的除达尔文本人外还有进步的博物学家;他们到处都成为达尔文学说的热烈拥护者。我也为这一斗争专门写了一本篇幅不大的通俗小册子《为捍卫达尔文主义而斗争》。而且在这本书中把以上谈到的关于在该传记中利用自己旧作的一切东西都附上了。不过在这里应当补充的是,我在所提到的达尔文传中稍微改变了自己的立场,因为对伟大的自然科学家的书信进行更为深刻的研究之后,我明白了我以前低估了达尔文作为这场斗争的积极领导者和组织者的作用。我乐意认为,作为一个为达尔文主义而积极奋斗的战士的达尔文,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关于这一想法斯•尔•索博利在科学院出版的《达尔文全集》第三卷发表的那篇文章里已经作了扼要的表达。而这一想法列•什•达维塔施维里在引人入胜的弗•奥•科瓦列夫斯基传中也说出来了。我在这本传记中力图表明,达尔文对斗争的某些突变是如何反应的,又是如何密切注视它们的,他怎样对待他的学说的新拥护者,他采取了哪些措施来竭力挽回由自己的拥护者的错误行为所造成的影响,他的新的著作的选题是由什么来决定的,他的最初计划怎样发生变化,他的新作(特别是《人类的起源》)具有怎样的性质和意义,以及达尔文的学说在他在世时是怎样得到传播和取得胜利,并且获得公认的。
我用了专门一章来论述查理的祖父伊拉司马斯•达尔文。鉴于达尔文只是在晚年才关心祖父的传记,并在克劳斯的《伊拉司马斯•达尔文》一文发表后而为该文的英文译本写了前言。我就把这一章作为倒数第二章收在书尾。我觉得,这样读者在祖孙二人的思想和著作的基础上了解了一些具体材料之后,就会比较容易地作出判断:祖父的思想和著作可能影响孙子。
在编写这部达尔文传时,我很少利用现有的俄文和外文
的达尔文传。除了达尔文本人的著作和篇幅较短的《达尔文自传》外,我利用来写传记的最主要材料无疑是达尔文书信集,这本书信集是由他本人的回忆来加以注释、阐明和补充,并由他的儿子弗朗西斯•达尔文出版的。最初,弗朗西斯•达尔文出版了《达尔文生平及其书信集》三卷本,然后又增补了两卷《书信续集》。所有这五卷为详细了解伟大的博物学家的生平打下了基础,而弗朗西斯所写的评述的语气十分平静而又令人喜爱,这种语气就使这些《生平及其书信集》的读物成为达尔文一生的生动的编年史。他的遗孀埃玛•达尔文满意地重复了她的哥哥弗朗西斯•韦季武德的话:“好象听到了查理的声音和又看到他的面部表情”,她认为这是对这本书的高度的赞扬。当然,任何传记都代替不了这些卷次,而特别珍视达尔文这个名字的苏联读者,在盼望已久的包括书信在内的《达尔文全集》终于出版的时候,有可能看到达尔文的有血有肉的令人喜爱的形象,好象听到他的声音和看到他的面部表情。从另一方面来看,我当然注意到,达尔文的书信集出版者本人,即弗朗西斯•达尔文的见解和信念,有时不知不觉地损害了达尔文在学术上的形象。我确信,这种“分出莠草和麦子”的工作将由科学院出版的《达尔文生平及其书信集》评述者来完成。
其他史料的意义就并不那么大了。例如,达尔文的女儿亨里埃塔出版的两卷对达尔文的妻子、家庭和亲属的生平的叙述要比直接论及达尔文本人多得多。我之所以利用这本书,仅仅是为了研究有关他结婚、患病和逝世的情况。
当然,我还利用了达尔文在“贝格尔”号上所写的、并由他的孙女诺拉•巴尔劳在一九三三年发表的《航海日记》,同时也利用了由诺拉•巴尔劳在一九三五年发表的达尔文出色的笔记(关于加拉帕戈斯群岛的动物学)。
阿•德•涅克拉索夫

Franc 发表于 2006-2-8 20:00:48

摩尔根传

序言
原序
遗传的基本原理结果竟是异乎寻常地简单,这加强了我们的一种希望,即自然毕竟是完全可以认识的。曾被广为宣扬的认为自然界不可思议的观点,再次被证明只不过是由于我们的无知而产生的错觉。这令人鼓舞,因为,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如果果真像有些朋友要我们相信的那么复杂,我们就很可能会灰心丧气,以为生物学永远不可能发展成一门严密的科学了。
托马斯•亨特•摩尔根
《遗传学的先驱摩尔根评传》是夏因和罗伯尔的力作。它把托马斯•亨特•摩尔根一生中作为一个人、美国公民、科学家、教师、合作研究者、行政领导人、丈夫、父亲、朋友等等方面的情况作了翔实的记述。但这本书的意义还远不止于此,因为它还勾画出了本世纪生物科学取得的最重大成就的初期发展史。摩尔根在他五十多年的研究生涯中,不但自己对生物科学的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而且也为后人进一步发展这方面的研究提供了机会。
我和摩尔根相识时,他已六十四、五岁了——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是退休养老的年龄,但对于摩尔根,这只是生命新篇章的开始。那时,他已是美国科学界的栋梁;但在很多方面,他同罗林斯•亚当斯•埃默森很相像。我当时刚刚在埃默森教授指导下完成了康奈尔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学业。摩尔根的研究小组使果蝇成为遗传学界最出名的动物;埃默森和他的同事们正以玉米为材料进行着同样的工作。这两位学者都谦虚、朴实,工作充满热情,富有创见,特别善于鼓励他们的学生和合作者通过自己的研究去推动科学的发展。
我最初来到加州理工学院是在1931年,当时的身分是全国科学研究委员会研究员,后来在这里应聘为讲师,直至1935年。这样,我参加了摩尔根的机构改革试验最初几年的工作。他的综合生物科学各分支的创举,鼓励研究者同那些所学专业与自己不同的生物学家交换意见,而且还鼓励他们同生物化学家协作攻关。当时,这种组织形式在美国几乎是独一无二的。
过后我在其他机构干了一段时间,于1946年(摩尔根逝世后一年)回到加州理工学院,继任他二十年前创建的生物学部主任。那时候,摩尔根的这种组织办法已被证明完全正确,我的任务只是照原样办下去。1961年我离开了加州理工学院,但后来又担任该院理事会成员——总之,我有四十多年或是积极参与、或是奉行摩尔根式的生物学研究活动。
在摩尔根从事科学活动的年代里,不但产生了遗传学这门学科,而且已发展到了必须依靠学科间的合作才能继续前进的阶段。人们认识到DNA(脱氧核糖核酸)是一切高等生物的遗传基础,弄清了DNA的分子结构及其复制方法,在人类认识生物界过程中发动了一场真正的革命。现在,生物学家、生物化学家、医学家,甚至其它领域的知识分子,无不了解这场革命的深远意义。
摩尔根从人材培养和机构建设两方面推动了这场革命。迄今为止,曾在他组建的这个部工作过的生物学研究人员中,有七人获得诺贝尔奖。美国科学院院士中有十一人是生物学教授。此外,有两名院士虽然属于化学部,但从事的是生物化学的研究。
生物学部目前的主任是罗伯特•L.辛施梅尔。在他领导下,基础行为科学大大加强和发展了。生物学部的诺曼•H.霍洛威茨等人正在同加州理工学院所属的由政府资助的喷气推进实验室合作,探索太阳系各行星上现在或过去存在生命的可能性。当这篇序正在着笔的时候,他们正着重对火星进行研究。
在世界科学的广阔领域中,生物学的革命还在持续高速发展。例如,我刚刚得到美国科学院著名刊物《全国科学院学报》1976年6月号上的科学论文统计数字。这一期的85篇论文中,76篇涉及基础生物学或医学生物学,其中46篇是研讨遗传学的论文。
托马斯•亨特•摩尔根确实留下了一笔伟大的科学遗产,我们对于这份遗产的深远意义还没有足够的估计。
乔治•w.比德尔
前言
一百年前并不存在遗传学这门学科。人们不但不知道基因和染色体,而且也不了解精子和卵子在受精过程中的确切作用。人类基本上还没有摆脱陈旧的观念,认为鳄鱼是尼罗河的淤泥中自发产生的,虫子产生于马的鬃毛,细菌来源于垃圾。就连做了许多工作来驳斥物种特创说的查尔斯•达尔文,对遗传的机理也不甚了了。
现代遗传学创始于1900年,后逐渐发展成一门独立的学科,并以日益增长的信心开始揭示自然界的秘密。弄清了遗传的机制,发现了基因自我复制和合成蛋自质的方法,最后,连基因本身的具体构造也被揭示出来了。人类的兄弟关系甚至所有生物体的关系都被证实。
诺贝尔医学奖中因遗传学上的发现获奖的数目按几何级数上升,这一事实标志着这门学科的新地位:它是今后整个生物学的基石,是一切受过教育的人不可缺少的语言,就像一百年前的拉丁语一样。不过,遗传学虽然绚丽夺目,但目前基本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其实效——尽管高产、抗病的作物品种已十分常见,不久前还是引起死胎和婴儿脑缺损的主因的罗猴血型不亲和症已经大部消失。
遗传学界第一个诺贝尔奖金获得者托马斯•亨特•摩尔根生长在一个著名的肯塔基世家。他在当地的几所学校,包括以后发展成为肯塔基州立大学的学校接受了基础教育。不过,虽然有这些纽带把他同肯塔基州联在一起,虽然他是获诺贝尔奖的唯一的肯塔基人,但是与肯塔基的其他名人相比,托马斯•亨特•摩尔根终归是他的同乡父老们最不熟悉的一个。
摩尔根自离开肯塔基以后就很少回去。最初是因为工作繁忙,他乐得让家里的人去看望他,而不愿自己回家探亲,因为那样就要多花时间。后来,多数亲属都过世了,他自己也出了名,邀请他回去通常是把他当作贵客款待,但碰到这种场合他又很腼腆。如果肯塔基人对于他1936年谢绝回去参加预定为他七十寿辰举行的庆祝活动而生气的话,他们只要回想三年前他同样谢绝了出席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诺贝尔奖授奖仪式就行了。道理是一样的:这样他才可以避免听各种赞颂他的演说,可以坚持他正在进行的研究。摩尔根是个内向的人,不大向人谈起他本人的生活和感情。但肯塔基人还为另一成见所囿。谁要提及科学家托马斯.亨特•摩尔根,势必要想起他已故的伯父约翰•亨特•摩尔根——南北战争时的飞将军,外号人称“南军雷神”。本地人对这位伯父的偏袒是显而易见的,甚至在1975年,当肯塔基州立大学新建的生物学大楼落成时,以肯塔基最著名的生物学家的名字命名本是顺理成章的事;但一位电视播音员却高兴地宣布,这座大楼是以列克星敦名人约翰•亨特.摩尔根的名字命名的。
摩尔根在肯塔基的生活中养成了对大自然的热爱。他整个一生都在研究生物。就像他总是力图表白的那样,他基本上是个动物学家,长期以来,他的兴趣在于解释卵子演化为成体的奥秘。他从不相信奇迹,只不过把卵子看作一台上紧了发条的机器,而力图拆开其中的零件,探出个究竟。他这样做了,于是获得了诺贝尔奖。
在这本薄薄的书里,我们介绍了他被人忽略了的一面——不但被他的肯塔基同乡们忽略了,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被他的同行科学家们忽略了;他在遗传学上的杰出成就甚至使专家们对他的胚胎学研究的重要意义视而不见。在翻阅了他的著作和论文后,特别是采访了他的还在世的朋友、同事;熟人,采访了那些继续他所开创的学科的研究的科学家以后,我们确信摩尔根确实是一代伟人,这里所指的是托马斯•亨特.摩尔根。

Franc 发表于 2006-2-8 20:02:43

昆虫记

论祖传
人人都有自己的才能和自己的性格。有的时候这种性格看起来好像是从我们的祖先那里遗传下来的,然而要想再追究这些性格是来源于何处,却又是一件非常非常困难的事情。
例如,有一天看到一个牧童,他正低声地数着一颗颗小石子,计算这些小石子的总数,把这当做一种消遣,于是他长大后竟然成了十分著名的教授,最后,他也许可以成为数学家。另外又有一个孩子,他的年龄比起别的小孩子们也大不了多少,别的孩子们只注意玩闹的事情,然而他却不和别的小孩子们在一起玩儿,而是整日幻想一种乐器的声音,于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竟听到一种神秘的合奏曲子了。可见这个小孩是很有音乐天才的。第三个小孩,长得又小又瘦,年龄也很小,也许他吃面包和果酱时,还会不小心涂到脸上,但他竟然有他独自的爱好——喜欢雕塑粘土,制成各种各样的小模型,这些小模型被他雕塑得各具形态。如果这个小孩子运气好的话,他将来总有一天会成为一名著名的雕刻家的。
我知道,在背后议论别人的私事,是十分让人讨厌的一种行为,但是我想也许大家能允许我来讲一番,并借这个机会来介绍我自己和我的研究。
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与自然界的事物接近的感觉。如果你认为我的这种喜欢观察植物和昆虫的性格是从我的祖先那里遗传下来的,那简直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因为,我的祖先们都是没有受过教育的乡下佬,对其他的东西都一无所知。他们唯一知道和关心的,就是他们自己养的牛和羊。在我的祖父辈之中,只有一个人翻过书本儿,甚至就连他对于字母的拼法在我看来也是十分不可信的。至于如果要说到我曾经受过什么专门的训练,那就更谈不上了,从小就没有老师教过我,更没有指导者,而且也常常没有什么书可看。不过,我只是朝着我眼前的一个目标不停地走,这个目标就是有朝一日在昆虫的历史上,多少加上几页我对昆虫的见解。
回忆过去,在很多年以前,那时候我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那时我才刚刚学会认字母,然而,我对于当时我那种初次学习的勇气和决心,至今都感到非常骄傲。
我记得很清楚的一次经历是我第一次去寻找鸟巢和第一次去采集野菌的情景,当时那种高兴的心情真令我直到今天还难以忘怀。
记得有一天,我去攀登离我家很近的一座山。在这座山顶上,有一片很早就引起我浓厚兴趣的树林,从我家的小窗子里看出去,可以看见这些树木朝天立着,在风中摇摆,在雪里弯腰,我很早就想能有机会跑到这些树林那儿去看一看了。这一次的爬山,爬了好长的时间,而我的腿又很短,所以爬的速度十分缓慢,草坡十分陡峭,就跟屋顶一样。
忽然,在我的脚下,我发现了一只十分可爱的小鸟。我猜想这只小鸟一定是从它藏身的大石头上飞下来的。不到一会儿工夫,我就发现了这只小鸟的巢。这个鸟巢是用干草和羽毛做成的,而且里面还排列着六个蛋。这些蛋具有美丽的纯蓝色,而且十分光亮,这是我第一次找到鸟巢,是小鸟们带给我许多的快乐中的第一次。我简直高兴极了,于是我伏在草地上,十分认真地观察它。
这时候,母鸟十分焦急的在石上飞来飞去,而且还"塔克!塔克!"地叫着,表现出一种十分不安的样子。我当时年龄还太小,甚至还不能懂得它为什么那么痛苦,当时我心里想出了一个计划,我首先带回去一只蓝色的蛋,作为纪念品。然后,过两星期后再来,趁着这些小鸟还不能飞的时候,将它们拿走。我还算幸运,当我把蓝鸟蛋放在青苔上,小心翼翼地走回家时,恰巧遇见了一位牧师。
他说"呵!一个萨克锡柯拉的蛋!你是从哪里捡到这只蛋的?"
我告诉他前前后后捡蛋的经历,并且说:"我打算再回去拿走其余的蛋,不过要等到当新生出的小鸟们刚长出羽毛的时候。"
"哎,不许你那样做!"牧师叫了起来;"你不可以那么残忍,去抢那可怜母鸟的孩子。现在你要做一个好孩子,答应我从此以后再也不要碰那个鸟巢。"
从这一番谈话当中,我懂得了两件事。第一件,偷鸟蛋是件残忍的事。第二件,鸟兽同人类一样,它们各自都有各自的名字的。
于是我自己问自己道:"在树林里的,在草原上的,我的许多朋友,它们是叫什么名字呢?萨克锡柯拉的意思是什么呢?"
几年以后,我才晓得萨克锡柯拉的意思是岩石中的居住者,那种下蓝色蛋的鸟是一种被称为石鸟的鸟儿。
有一条小河沿着我们的村子旁边悄悄地流过,在河的对岸,有一座树林,全是光滑笔直的树木,就像高高耸立的柱子一般,而且地上铺满了青苔。
在这座树林里,我第一次采集到了野菌。这野菌的形状,猛一眼看上去,就好像是母鸡生在青苔上的蛋一样。还有许多别的种类的野菌形状不一,颜色也各不相同。有的形状长得像小铃儿,有的形状长得像灯泡,有的形状像茶杯,还有些是破的,它们会流出像牛奶一样的泪,有些当我踩到它们的时候,变成蓝蓝的颜色了。其中,有一种最稀奇的,长得像梨一样,它们顶上有一个圆孔,大概是一种烟筒吧。我用指头在下面一戳,会有一簇烟从烟筒里面喷出来,我把它们装满了好大一袋子,等到心情好的时候,我就把它们弄得冒烟,直到后来它们缩成一种像火绒一样的东西为止。
在这以后,我又好几次回到这片有趣的树林。我在乌鸦队里,研究真菌学的初步功课,通过这种采集所得到的一切,是呆在房子里不可能获得的。
在这种一边观察自然与一边做试验的方法相结合的情况之下,我的所有功课,除两门课,差不多都学过了。我从别人那里,只学过两种科学性质的功课,而且在我的一生中,也只有这两种:一种是解剖学,一种是化学。
第一种是我得力于造诣很深的自然科学家摩根•斯东,他教我如何在盛水的盆中看蜗牛的内部结构。这门功课的时间很短,但是能学到很多东西。
我初次学习化学时,运气就比较差了。在一次实验中,玻璃瓶爆炸,使多数同学受了伤,有一个人眼睛险些儿瞎了,老师的衣服也被烧成了碎片,教室的墙上沾污了许多斑点。后来,我重新回到这间教室时,已经不是学生而是教师了,墙上的斑点却还留在那里。这一次,我至少学到了一件事,就是以后我每做一种试验,总是让我的学生们离开远一点。
我有一个最大的愿望,就是想在野外建立一个试验室。当时我还处于在为每天的面包问题而发愁的生活状况下,这真是一件不容易办到的事情!我几乎四十年来都有这种梦想,想拥有一块小小的土地,把土地的四面围起来,让它成为我私人所有的土地;寂寞、荒凉、太阳曝晒、长满荆草,这些都是为黄蜂和蜜蜂所喜好的环境条件。在这里,没有烦扰,我可以与我的朋友们,如猎蜂手,用一种难解的语言相互问答,这当中就包含了不少观察与试验呢。
在这里,也没有长的旅行和远足,以至于白白浪费了时间与精力,这样我就可以时时留心我的昆虫们了!
最后,我实现了我的愿望。在一个小村落的幽静之处,我得到了一小块土地。这是一块哈麻司,这个名字是给我们洽布罗温司的一块不能耕种,而且有许多石子的地方起的。那里除了一些百里香,很少有植物能够生长起来。如果花费功夫耕耘,是可以长出东西的,可是实在又不值得。不过到了春天会有些羊群从那里走过,如果碰巧当时下点雨,也是可以生长一些小草的。
然而,我自己专有的哈麻司,却有一些掺着石子的红土,并且曾经被人粗粗地耕种过了。有人告诉我说,在这块地上生长过葡萄树,于是我心里真有几分懊恼,因为原来的植物已经被人用二脚叉弄掉了,现在已经没有百里香了。百里香对于我也许有用,因为可以用来做黄蜂和蜜蜂的猎场,所以我不得已又把它们重新种植起来。
这里长满了偃卧草、刺桐花、以及西班牙的牡莉植物——那是长满了橙黄色的花,并且有硬爪般的花序的植物。在这些上面,盖着一层伊利里亚的棉蓟,它那耸然直立的树枝干,有时长到六尺高,而且末梢还长着大大的粉红球,还带有小刺,真是武装齐备,使得采集植物的人不知应从哪里下手摘取才好。在它们当中,有穗形的矢车菊,长了好长一排钩子,悬钩子的嫩芽爬到了地上。假使你不穿上高筒皮鞋,就来到有这么多刺的树林里,你就要因为你的粗心而受到惩罚了。
这就是我四十年来拼命奋斗得来的属于我的乐园啊!
在我的这个稀奇而又冷清的王国里,是无数蜜蜂和黄蜂的快乐的猎场,我从来没有在单独的一块地方,看见过这么多的昆虫。各种生意都以这块地为中心,来了猎取各种野味的猎人、泥土匠、纺织工人、切叶者、纸板制造者,同时也有石膏工人在拌和泥灰,木匠在钻木头,矿工在掘地下隧道,以及牛的大肠膜(用来隔开金箔)工人,各种各样的人都有。
快看啊!这里有一种会缝纫的蜜蜂。它剥下开有黄花底的刺桐的网状线,采集了一团填充的东西,很骄傲地用它的腮(即颚)带走了。它准备到地下,用采来的这团东西储藏蜜和卵。那里是一群切叶蜂,在它们的身躯下面,带着黑色的,白色的,或者血红色的,切割用的毛刷,它们打算到邻近的小树林中,把树叶子割成圆形的小片用来包裹它们的收获品。这里又是一群穿着黑丝绒衣的泥水匠蜂,它们是做水泥与沙石工作的。在我的哈麻司里我们很容易在石头上发现它们工作用的工具。另外,这有一种野蜂,它把窝巢藏在空蜗牛壳的盘梯里。还有一种,把它的蛴螬安置在干燥的悬钩子的秆子的木髓里。第三种,利用干芦苇的沟道做它的家。至于第四种,住在泥水匠蜂的空隧道中,而且连租金都用不着付。还有的蜜蜂生着角,有些蜜蜂后腿头上长着刷子,这些都是用来收割的。
我的哈麻司的墙壁建筑好了,到处可以看到成堆成堆的石子和细沙,这些全是建筑工人们堆弃下来的,并且不久就被各种住户给霸占了。泥水匠蜂选了个石头的缝隙,用来做它们睡眠的地方。若是有凶悍的蜥蜴,一不小心压到它们的时候,它们就会去攻击人和狗。它们挑选了一个洞穴,伏在那里等待路过的蜣螂。黑耳毛的鸫鸟,穿着白黑相间的衣裳,看上去好像是黑衣僧,坐在石头顶上唱简单的歌曲。那些藏有天蓝色的小蛋的鸟巢,会在石堆的什么地方才能找到呢?当石头被人搬动的时候,在石头里面生活的那些小黑衣僧自然也一块儿被移动了。我对这些小黑衣僧感到十分惋惜,因为它们是很可爱的小邻居。至于那个蜥蜴,我可不觉得它可爱,所以对于它的离开,我心里没有丝毫的惋惜之情。
在沙土堆里,还隐藏了掘地蜂和猎蜂的群落,令我感到遗憾的是,这些可怜的掘地蜂和猎蜂们后来无情地被建筑工人给无辜地驱逐走了。但是仍然还有一些猎户们留着,它们成天忙忙碌碌,寻找小毛虫。还有一种长得很大的黄蜂,竟然胆大包天地敢去捕捉毒蜘蛛,在哈麻司的泥土里,有许多这种相当利害的蜘蛛居住着。而且你可以看到,还有强悍勇猛的蚂蚁,它们派遣出一个兵营的力量,排着长长的队伍,向战场出发,去猎取它们强大的俘虏。
此外,在屋子附近的树林里面,住满了各种鸟雀。它们之中有的是唱歌鸟,有的是绿莺,有的是麻雀,还有猫头鹰。在这片树林里有一个小池塘,池中住满了青蛙,五月份到来的时候,它们就组成振耳欲聋的乐队。在居民之中,最最勇敢的要数黄蜂了,它竟不经允许地霸占了我的屋子。在我的屋子门口,还居住着白腰蜂。每次当我要走进屋子里的时候,我必须十分小心,不然就会踩到它们,破坏了它们开矿的工作。在关闭的窗户里,泥水匠蜂在软沙石的墙上建筑土巢。我在窗户的木框上一不小心留下的小孔,被它们利用来做门户。在百叶窗的边线上,少数几只迷了路的泥水匠蜂建筑起了蜂巢。午饭时候一到,这些黄蜂就翩然来访,它们的目的,当然是想看看我的葡萄成熟了没有。
这些昆虫全都是我的伙伴,我的亲爱的小动物们,我从前和现在所熟识的朋友们,它们全都住在这里,它们每天打猎,建筑窝巢,以及养活它们的家族。而且,假如我打算移动一下住处,大山离我很近,到处都是野草莓树、岩蔷薇和石楠植物,黄蜂与蜜蜂都是喜欢聚集在那里的。我有很多理由,使我为了乡村而逃避都市,来到西内南,做些除杂草和灌溉莴苣的事情。

Franc 发表于 2006-2-8 20:04:50

物种起源

本书第一版刊行前,有关物种起源的见解的发展史略
关于物种起源的见解的发展情况,我将在这里进行扼要叙述。直到最近,大多数博物学者仍然相信物种(species)是不变的产物,并且是分别创造出来的。许多作者巧妙地支持了这一观点。另一方面,有些少数博物学者已相信物种经历着变异,而且相信现存生物类型都是既往生存类型所真正传下来的后裔。古代学者①只是影射地谈论到这个问题,姑置不论,近代学者能以科学精神讨论这个问题的,首推布丰(Buffon),但他的见解在不同时期变动很大,也没有讨论到物种变异的原因和途径,所以无须在此详述。
注1:亚里士多德(Aristole在《听诊术》(PhysicAuscultationes)中,论述了降雨不是为了使谷物生长,也不是为了毁坏农民的室外脱了粒的谷物,然后他以同样的论点应用于有机体;他接着说道(此系克莱尔•格雷所[Clair Grece〕先生所译,他首先把这一节示我):“有什么会阻止身体的不同部分去发生自然界中这种偶然的关系呢?例如,牙齿为了需要而生长了,门齿锐利,适于分切食物,臼齿平钝,适于咀嚼食物,它们不是为了这等作用而形成的,这不过是偶然的结果而已。身体的其他部分亦复如此,它们的存在似乎是适应一定目的的。因此,所有一切构造(即一个个体的所有部分)都好像是为了某种目的而被形成的,这一切经过内在的自发力量而适当组合之后,就被保存下来了,凡不是如此组合而成的,就灭亡了,或趋于灭亡。”从这里,我们看到了自然选择原理的萌芽,但亚里士多德对这一原理还没有充分的了解,从他论牙齿的形成即可看出。

Franc 发表于 2006-2-8 20:06:51

细胞生命的礼赞

译者序
1987年冬天在美国朋友钱杰西博士(JessieChambers)建议之下读了这本小书时,我欣喜、激动的心里,充溢着"相见恨晚"的遗憾和毕竟相见的庆幸。
自从我带着紧迫感和工作的快意搞完译文的初稿到现在写这篇小序这一年多来,我越来越意识到,我初读此书时遗憾和庆幸交集的心情,不只是为我个人,也是为全体中国人的。在一片四化、改革、振兴、崛起、腾飞的呼声中,在城市繁荣、经济发展、技术进步的景象中,也存在傲慢与麻木、自私和短视、难以忍受的拥挤和污染、对大自然的不负责任的破坏以及人口问题的困境。在这样的时候,将这本振聋发聩的书,奉献给迷惘、失望、然而却是在思考的知识界,还是颇合时宜的。
这本书是一个医学家、生物学家关于生命、人生、社会乃至宇宙的思考。思想博大而深邃,信息庞杂而新奇,批评文明,嘲弄愚见,开阔眼界、激发思索。而其文笔又少见的优美、清新、幽默、含蓄,无愧当今科学散文中的大家手笔。无怪乎自1974年出版后,立即引起美国读书界和评论界的巨大反响和热烈欢呼,获得当年美国国家图书奖,此后十八年来由好几家出版社印了二十多版,至今畅行不衰!年过花甲的刘易斯•托马斯的名字因这一本小书而家喻户晓,有口皆碑,以至于在他接连抛出后两本书时,书商都不用再作广告,只喊声"《细胞生命的礼赞》一书作者刘易斯•托马斯的新著"就够了。
刘易斯•托马斯博士(LewisThomas)1913年生于美国纽约,就读于普林斯顿大学和哈佛医学院,历任明尼苏达大学儿科研究所教授、纽约大学--贝尔维尤医疗中心病理学系和内科学系主任、耶鲁医学院病理学系主任、纽约市斯隆-凯特林癌症纪念中心(研究院)院长,并荣任美国科学院院士。
这本书实际上是一些论文的结集。它的出版过程也许可以告诉我们,这么一本极其有趣的书,为什么其内容显得这么庞杂,其结构又显得这么松散而似乎让人不得要领。刘易斯•托马斯在他的第三本书、即他于1983年出版的《最年轻的科学》(TheYoungestScience)一书中高兴地讲到他写作和出版《细胞》一书的有趣经过。1970年,在一次关于炎症现象的讨论会上,主办者要德高望重的托马斯来一番开场白,给会议定个基调。不知道与会者要提出什么观点,他只好随意独抒已见。他讲得又轻松又偏颇,为的是让会议不象平常这类讨论会一样沉闷。讲话的部分内容大约就是本书中《细菌》一篇。没想到主办人将他率意为之的讲话录音整理,分发给与会者,并送了一份给《新英格兰医学杂志》(NewEnglandJournalofMedicine)。杂志的编辑原是托马斯高一年级的校友。他尽管不尽同意托马斯的观点,却喜爱那篇讲话的格调,于是就约托马斯写一组风格类似的专栏文章,每月一篇,内容自便,编辑不改一字。托马斯起初抱着听命于老大哥的心情连写了六篇,便央求罢手。但此时读者和评论家已经不允许杂志和托马斯停止他们的专栏了。于是,托马斯欣然命笔。后来有一家出版社答应将这些篇什不修不补,原样付梓,托马斯欣然应允。于是,以排在前头的一篇为名的这本书于1974年问世了。
刘易斯•托马斯对整个生物学界都作了广泛的涉猎和关注。在书的副标题里,他戏称自己是个"生物学观察员"(abiologywatcher)[注1]。他以超人的学识和洞察力,把握了所有生命形式共同的存在特点,批判地超越了19世纪以来一直统治生物学界、并给了整个思想界和人类社会以深刻影响的达尔文的进化论。他指出进化论过分强调种的独特性、过分强调生存竞争等缺陷,强调物种间互相依存的共生关系,认为任何生物都是由复杂程度不同的较低级生物共同组成的生态系统,并以生态系统的整体论为我们指示了理解物种多样性的新的途径。《作为生物的社会》和《社会谈》诸篇是关于群居性昆虫的有趣研究和独特的理解。他一反生物学家把人跟群居性动物截然分开的成见,难以置辩地指出了人和群居性动物的共同性。《对于外激素的恐惧》、《这个世界的音乐》、《说味》、《鲸鱼座》、《信息》、《计算机》、《语汇种种》、《活的语言》诸篇,则强调了生物间信息交流的重要性,从另一方面指出了人和其他生物本质上的同一性。作者的目的不只是为我们展示一个由声音、气味、外激素;计算机、人类语言等组成的生机勃勃、趣味横生的信息世界,不只是为我们提供生物交流技术方面的有趣知识。很明显,刘易斯•托马斯是在自己最拿手的领域中,批判和嘲讽着人类的傲慢或人类沙文主义。
人,这种生物圈的后来者,在其科学和技术发展的过程中,抛弃了对神的信仰,嘲弄了原始的神话,却编造了并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和神话。人相信自己是万物的灵长和主宰,相信自己有高于其他一切存在物的品质和权利,相信自己是、或应该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在杜撰的人与外部环境的对立中,人能控制一切,战胜一切;人能控制疾病,干预死亡,人能制天、制身、制心,人能预言未来。刘易斯•托马斯从独特的角度,带根本性地批判了这种人类自大或人类沙文主义。疾病是生命存在的正常形式;许多疾病是人的反应造成的;有些疾病,特别是大病,是一种偶然的、不可知的自然力量。人要消灭疾病、消除死亡,是徒劳的,也是反自然的。人其实并不是独立的、自足的实体。人是由具有独立的生命、独自复制繁衍的细胞和细胞器组成的复杂的生态系统。而宏观地看,人又是社会、城市这些巨大生物的细胞,是无名的组成部分。因而,人的自尊自大是没有根据的,也是不必要的。人与其他生物的同一性比其特殊性更为重要。
人类沙文主义还有其不容异己的另一方面。自负的背后隐藏着恐外。《可用作倒数计时的一些想法》一篇嘲讽了那种恐外星生命的怪想。《曼哈顿的安泰》以蚁群之死,发出了警世的呼吁:离开大地,生命是不会长久的!《自然的人》一篇,则集中论述了人的自然观,论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于我们这些相信过"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相信过"土地供我们生息、山林给我们以矿藏、江河给我们舟揖之利"、信奉过"与天奋斗、与地奋斗"的人们来说,对于我们这些至今还在"发展"和"工业化"的旗帜下自私地、不负责任地践踏、掠夺、污染大自然的人们来说,对于我们这些至今还以"经济损失多少万元"为主要理由批评环境污染的人们来说,托马斯的呼声,有甚于振聋发聩者。
为了理清部分篇章之间的关系,也许我已经过分强调了托马斯《细胞》一书的批判锋芒。实际上,《细胞》一书是相当建设性的和积极的。他以轻松有趣的方式提出了一连串激动人心的想法。他把许多事物看作整体的、有生命的活的系统。群居性昆虫群是一个生命,鱼群、鸟群是一个生命,社会、城市是一个有机物,科研机构是活的生物,人类语言是活的生物,地球是生物、是发育中的胚胎、甚至是一单个细胞。从表面上看似游戏的文字里,我们领略到不可企及的哲人的达观。对于科研、科研机构、社会、地球这些活物,最好不要去作人为的干预,人的干预是徒劳而且有害的。人能做到的最好的事情,就是站远一点,别碰它们,让它们自然地发展。就连预言发展也是不可能的和可笑的。
整本书都是对于生命的赞歌,赞颂地球生命的坚韧,赞颂万物的生机,庆幸人的存在的幸运,感谢人体自我平衡、自我调节的功能。甚至在讲到病和死的时候,托马斯博士也能以他独特的学识和魅力,把阳光洒满这些阴暗的领域。基于这样的理解,我把这本书的名字,也就是具有提纲挚领作用的第一篇的题目,译作《细胞生命的礼赞》。
最后,还是应该谈谈音乐,特别是谈谈巴赫的音乐。刘易斯•托马斯在书中好几处以备极推祟的激情提到巴赫,不能不让人认为,这决不会仅仅出于他对音乐的爱好。托马斯的思想有着巴赫般的复杂性。在托马斯的头脑里,混响着自然、社会和艺术的全管弦交响乐。他兴趣的广泛,学识的渊博,胸怀的博大,比之音乐,那只能是巴赫的协奏曲。不止于此。托马斯推崇音乐,还因为音乐高于个别的生命形式,因为音乐为所有生命形式所共有;音东高于任何科学技术,因为科学技术会过时,而音乐则是永久的;音乐之用于人类表现自己,高于语言或任何其他符号,因为后者往往太清晰、太拘泥于某一特殊的信息、太有局限性。托马斯是把语言当作音符使用来写这本书的。我在翻译这本书时常常感到困难的是,托马斯常用一些有歧义的词,这些意义像丰富的和弦,很难用单音部的音符记录下来。他的行文也往往若行若止,曲折逶迆,令人回味无穷。特别是二十九篇文章的安排,品味之下,真象要用语言文字来重现巴赫的赋格曲了。一篇篇读下去,我们似乎可以"听"到那陆续进入的主题、对位、呈示和插入,"听"到那复调的各个不同的声部。托马斯以这本小书完成了蕴义无穷的完美乐章。当年他没有答应改写和插入一些关联篇章,想来决不只是因为公务繁忙吧。
李绍明
1989年3月
于山东大学
[注1]这个名目极其有趣。既谦称自己不是生物学专家,又让人想起那些以观察鸟类习性为乐趣的birdwatcher和古代以观察飞鸟占卜吉凶的巫士(birdwatcher)。前者的特点是早起晚眠,翻山穿林、泥里水里傻跑而其乐无穷;后者在今天看来则可能具有环境监测的重要意义。比如,某种鸟的减少可能是由于附近工厂排放着过多的二氧化硫,自然是不祥之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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